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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 证券之星      时间:2023-08-29 18:34:54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0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涉及 5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0,328 股,占公司回购

注销前总股本1的 0.0319%,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75 元/

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3.03 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为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办理完成。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员工提

出任何异议的情况。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年 6 月 28 日前)公司总股本 1,381,486,540 股为基准计算,下同;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完

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3,229.39 万份,激励对象为 331 名,行权价格为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487.51 万股,激励对象为 151 名,首次授予价格为 4.75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市。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和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7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共计 1,638,800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 107.00 万股,激励对象为 11 名,预留授予价格为 3.03 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上市。

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完成

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 200.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19 名,行权价格为 6.05

元/股,期权简称:维信 JLC3,期权代码:037253。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

办理完成。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止。自 2022 年 11 月 8 日起,符合行权条件的 262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

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3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445.3796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55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共计 5,003,654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

办理完成。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8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共计 1,262,666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期限为

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

行自主行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0 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00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5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440,328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离职的激励

对象为 4 人,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50,328 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实

际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3551%,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54%;预

留授予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为 1 人,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0,000 股限制

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实际完成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8.4112%,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065%。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4.75 元/股,回购金额为 1,664,058 元;预留授予部分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 3.03 元/股,回购金额为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1,936,758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3】000463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7 月 6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3 年 7 月 6 日止,公司已向 5 名激

励对象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人民币 1,936,758 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 440,328

元,回购方式为货币回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1,381,486,540 股减少为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648,198      0.70    -440,328      9,207,870        0.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1,838,342    99.30           -   1,371,838,342      99.33

三、总股本         1,381,486,540   100.00    -440,328   1,381,046,212     100.00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产生 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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